衛生福利部今年 1 月 1 日上路實施的「包裝醬油製程之標示規定」,監察委員田秋堇、蔡崇義調查後認為,衛福部訂定過程草率,未能嚴謹為民眾把關,糾正衛福部暨食藥署。
田秋堇、蔡崇義表示,醬油為國人基本民生必需品,但過去台灣對於醬油並無法定標準,業者長期皆自願遵循CNS 國家標準,若不符標準也無法可罰,因此衛福部 2018 年 3 月公告「包裝醬油製程之標示規定」。
不過,田秋堇、蔡崇義指出,衛福部草率刪除鑑別醬油製程為「釀造」與否關鍵指標的「果糖酸」含量規定;並以市面上未見販售之 CNS「丙級」醬油總氮量標準,做為合格門檻,標準太過寬鬆。
根據國家標準 CNS423 ,醬油品質分為甲乙丙 3 級,且規定「釀造」醬油的「果糖酸」含量不得超過 0.1%,此乃檢驗鑑別醬油是否釀造的關鍵。
田秋堇、蔡崇義表示,現行規定未規範「果糖酸」限量,將導致無從鑑別、稽查是否為麴菌發酵而成的「釀造醬油」,也將造成未來執法開罰的爭議。衛福部依食安法所定的行政命令,竟較無法定效力的 CNS 寬鬆,如此心態實令人匪夷所思。
兩位監委詢問食藥署官員,食藥署長吳秀梅表示,因考量國際上沒有果糖酸規範,所以最後公告時才刪除果糖酸限量規範。
但監委進一步追查發現,食藥署 2018 年 1 月 19 日「包裝醬油製程標示之規定」的內部簽陳,該署是參採一名署名「may MAY」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建議刪除果糖酸含量」的建言,該網友真實身分不明,食藥署不查,更背離專業及為民把關的職責,草率刪除果糖酸含量。
另外,田秋堇、蔡崇義也指出,衛福部訂定非純釀造醬油「單氯丙二醇」( 3 -MCPD) 的限量標準有欠嚴謹,且食藥署竟從未抽查市售醬油做為增加棕色色度之「 4 -甲基咪唑」( 4 -MEI) 含量情形,均有疏失。
監察院 14 日通過田秋堇、蔡崇義提案,糾正衛福部暨食藥署,田秋堇、蔡崇義希望衛福部能檢討並改善現行規定不足之處,展現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決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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