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調薪給力,主計總處發布去年 12 月全體受僱員工平均經常性薪資為新台幣 4 萬 1414 元,年增 2.11%,連續第 13 個月增幅逾 2%,且 2018 年全年增幅更達 2.57%,創近 18 年最大增幅。
主計總處的薪資調查範圍是指廠商支付給員工的工作報酬,其中經常性薪資包含本薪、按月津貼等,也就是一般慣稱的月薪,非經常性薪資則包含年終獎金、年節獎金、績效獎金及加班費等,經常性薪資與非經常性薪資合計便是總薪資。
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副處長潘寧馨表示,過去一年,國內景氣表現不錯,廠商調薪情況也蠻顯著,使得全體受僱員工平均經常性薪資自 2017 年 12 月起,已經連續 13 個月增幅逾 2 %。
潘寧馨說,廠商營運好時,會反映在發放獎金上, 2018 年全體受僱員工非經常性薪資年增率達 9.38 %,為 2015 年以來最高增幅。
儘管 2018 年廠商調薪情況顯著,進一步觀察 2018 年扣除物價因素後的實質經常性薪資平均為 3 萬 8235 元,仍不及 2001 年的 3 萬 8398 元,顯見薪資成長追不上物價的狀況仍舊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 2018 年全年實質總薪資平均為 4 萬 8476 元,持續攀升,對於實質總薪資續創歷年新高,實質經常性薪資卻倒退的現象,潘寧馨分析,主因是廠商調薪情況改變,傾向依個人表現論功行賞,取代一視同仁的調薪所致。
近期景氣走緩,媒體於記者會中詢問,是否將影響後續薪資的成長動能,潘寧馨表示,接下來主計總處會密切關注非經常性薪資表現,因為與景氣連動性較高,以及廠商年終獎金的發放情形,主計總處也將彙整去年 12 月至今年 2 月的數據,並於 4 月公布年終獎金情況。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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