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尚尼亞法院 19 日判決,有「象牙女王」惡名的中國商人楊鳯蘭 (Yang Feng Glan),因為走私近 2 噸重、超過 350 頭大象的象牙到亞洲,被判處 15 年徒刑。
楊鳯蘭和另外 2 名坦尚尼亞男子 2015 年 10 月被控,在 2000 年到 2004 年間走私了價值 130 億先令 (shillings,560萬美元) 的 860 塊象牙。楊鳯蘭等 3 人則否認犯行。
警方消息人士說,69 歲的楊鳯蘭從 1970 年代起就住在坦尚尼亞,擔任坦尚尼亞的中非民間商會 (China-Africa Business Council) 祕書長,在三蘭港 (Dar es Salaam) 擁有一家受歡迎的中餐廳。
基蘇圖 (Kisutu) 法院治安法官薛迪 (Huruma Shaidi) 判決,楊鳯蘭等 3 人主導一個組織犯罪幫派有罪,判處 3 人各 15 年徒刑。
薛迪並下令 3 人,不是支付這些象牙的市價 2 倍罰款,就是面臨另外 2 年刑期。
根據法院文件,檢方表示,楊鳯蘭蓄意透過收集、運輸或出口和銷售總重達 1,889 噸的象牙,來組織、管理和資助一個犯罪集團。
環保人士對楊鳯蘭被定罪表示歡迎,表示這證明了坦尚尼亞政府嚴正打擊野生動物偷獵,但也批評這項判決。
世界自然基金 (WWF) 官員尼古薩魯 (Amani Ngusaru) 說,對楊鳯蘭犯下的殘暴惡行來說,這個懲罰還不夠,因為她要為成千上萬頭在坦尚尼亞被盜獵的大象負責。
根據 2015 年的調查,坦尚尼亞的大象數目從 2009 年的 11 萬頭,劇降至 2014 年的略多於 4 萬 3 千頭,而保育團體將此歸咎於「產業規模」的偷獵。
像是中國和越南等亞洲國家對象牙的需求,已導致在非洲各地的偷獵行徑增加。
在 2016 年 3 月,坦尚尼亞也曾以走私象牙為由,對 2 名中國男性各別判刑 35 年。而在 2015 年 12 月,法院判決 4 名中國男子走私犀牛角監禁 20 年。
資料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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