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香港獨立的民族黨確定被禁止運作,行政長官已經拒絕接受該黨的最終上訴申請。
民族黨發言人今晚向媒體提供的行政會議文作指出,行政長官在考慮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等申請者提交的相關文件及資料後,決定不接受其上訴申請,維持憲報的公布。
香港保安局於去年 7 月 17 日公布引用社團條例第 8 條,準備禁止民族黨運作,但給予對方解釋,允許對方在限定時間內提交書面申述。
在陳浩天提出申述後,去年 9 月 24 日,香港政府刊登憲報,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行使社團條例第 8 條賦予的權力,命令禁止民族黨在港運作或繼續運作,即時生效。
但禁止命令刊憲後,民族黨仍然可以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最終上訴。
由於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最終否決民族黨的上訴,今後民族黨繼續運作就是違法,任何人參與相關活動都會觸犯法律,受到罰款或監禁等刑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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