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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男女平權表現可圈可點 全球2073才達標

圖片來源:Pixabay 作者:geralt

世界銀行(World Bank)報告顯示,全球正朝著法律上的性別平權邁進,但腳步非常、非常緩慢;不過台灣在這方面表現不錯,在滿分 100 中拿到 91.25 ,並列 35 名。

這份「 2019 年女性、經商與法律」(Women, Business and the Law 2019 )報告指出,放眼全球,目前僅有 6 個國家賦予男女同等的法律權利,和 10 年前的 0 國相比雖有進步,但若以這種速度繼續下去,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估算,要等到 2073 年,男女才能在世銀這份報告達到充分平權。

在這份報告中拿到滿分 100 分的是比利時、丹麥、法國、拉脫維亞、盧森堡和瑞典,法國則在過去 10 年間有長足進步,不僅落實家暴法、訂定工作場所性騷擾的刑事罰則,也推行了有薪育嬰假。

台灣總分 91.25 ,並列 35 名,英國 97.5 分、德國 91.88 分、澳洲 96.88 分,美國僅拿到 83.75 分,還搆不到全球前 50 名。美國在分析育嬰假、產假和陪產假法條的「生兒育女」項目表現特別差,僅得 20 分。

中東和撒哈拉以南非洲國家平均僅得 47.37 分,換言之,這些區域的女性法律權利還不及男性一半。

敬陪末座的是沙烏地阿拉伯,總分僅 25.63 ,蘇丹、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敘利亞、卡達和伊朗總分也都不到 35 。

但報告凸顯南亞、東亞和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地區的進步趨勢,和 10 年相比,這 3 個區域進步最多。

過去 10 年進步最多的國家是剛果民主共和國, 10 年前僅拿 42.5 分,但到報告最後分析的 2017 年,已經進步到 70 分。

報告指出,剛果民主共和國的改革包括允許已婚女性和男性一樣註冊公司、開立銀行帳戶、簽訂合約、取得工作、選擇住在哪裡,並廢除了要求妻子遵從夫婿的法條。

世銀這份研究旨在「更了解女性就業和創業受法律歧視影響的程度」,也想凸顯「女性職涯處處得和充滿歧視的法律與規範周旋,機會平等受限」的情況。

研究不評量社會與文化因素或法律實施效率,而是從幾個項目評估:到四處去、開始工作、支薪、結婚、生兒育女、經營公司、管理資產、領退休金。這些項目再細分為許多問題,像是:「女性可以像男性一樣離開家嗎?」「有沒有特別適用家暴的法律?」

整體而言,全球平均分數為 74.71 ,比 10 年前進步 4.5 分以上,但平均而言,法律賦予女性的權利僅為男性的 3 / 4 。

世界銀行臨時總裁喬治艾娃(Kristalina Georgieva)表示:「如果女性有平等的機會充分發展潛能,世界不只會更公平,也會更加繁榮。」

「改變在發生,但不夠快速, 27 億女性在法律上仍不能和男性擁有同樣的工作選擇。」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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