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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車新規範預告 Uber代僱駕駛憂收入減50%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叫車服務 Uber 今天呼籲交通部暫停或暫緩於 2 月 21 日公布的小客車租賃業與資訊科技平台合作的條文修正規範,尋求多贏的解決方案;代僱駕駛認為,新的運管規範恐影響收入逾 50%。

交通部所提出的租賃業運管規範修正包含「限制最低 1 小時租車時間」、「禁止業者提供消費者任何形式的優惠或折扣」,以及「不得巡迴攬客」,要求租賃車在每趟行程結束後必須返回車行才能再出發接案。此規範於預告之後進入 60 天諮商期。

Uber 台灣區總經理吳罡今天與租賃車行代僱駕駛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共同照顧計程車與租賃車,支持多贏的解決方案。

吳罡表示,Uber 認同政府想要提升計程車產業所做的努力,但是不應該為了照顧一個族群,而犧牲同樣是運輸產業中另一個合法、合規的駕駛族群和業者的生計。法規應該促進公平競爭、市場自由以及支持整體運輸業的升級。Uber 希望政府能與各方積極諮商,尋求多贏的解決方案。

吳罡指出,一旦新規範通過,會對消費者及各方面帶來傷害,也會推翻 Uber 在台灣的合法營運模式。這樣的政策不僅打擊 Uber 及其他平台業者,也威脅 1 萬名 Uber 平台代僱駕駛及其家庭的生計,同時也限制了台灣 300 萬名 Uber 平台使用者的自由選擇權益。

他表示,新的運管規範限制不到 1 小時的行程也要消費者支付 1 小時的費用,還不准提供任何優惠或折扣。Uber 認為法規應該促進公平競爭,才能提升服務品質,造福大眾,限制競爭只會犧牲消費者的權益。隨著科技進步,各種型態的服務都在升級轉型,法規的調適在這個時代更加重要。

吳罡認為,「網約多元小客車」方案是讓計程車可以共存的法規,也讓計程車能落實分業管理,提供消費者更好的選擇,這是讓大家都能多贏的方向。

他說, 2 年前交通部指示 Uber 與小客車租賃業合作,才有了 Uber 現在的營運模式,當時 Uber 積極配合政府指導,修改 App 以符合台灣法規,做到納管、納保、納稅。Uber 與代僱駕駛希望政府可以聆聽他們的意見,暫停或暫緩新法規上路,在接下來的 60 天諮商期與 Uber 和代僱駕駛一起討論。

租賃車行代僱駕駛石靜華說,交通部於 2 月 21 日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03 條之 1 」,最離譜的是限制租車時間要 1 小時以上,大家知道從台北到桃園機場才 40 分鐘,有時候從台北開到新竹都不到 1 小時。不到 1 小時車程卻要消費者付 1 小時車資,她質疑這條新規範一旦上路,將沒有人願意叫車。

石靜華強調,租賃車使用 Uber 平台,本來就只有提供 App 叫車服務,科技最棒的是讓代僱駕駛在路上常常都能載客人,如果限制「不得巡迴攬客」,也就是每一趟叫車之後都得回車行才能出發,可能造成更多空車在路上跑。

她認為, 103 條之 1 運管新規對代僱駕駛的經濟衝擊絕對遠遠超過 50%,會讓代僱駕駛有生計問題。

石靜華表示,今天她與 Uber 站在一起,表達 3 項訴求,第一,希望政府暫停或暫緩修改 103 條之 1 運管新規,一起照顧計程車、租賃車駕駛。第二,支持創新科技平台,代僱駕駛也支持「網約多元小客車」方案。第三,希望政府積極找業者、駕駛和各方諮詢,尋求創造多贏的方案。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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