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集團張國明、張國政兄弟不滿大哥張國華與老臣柯麗卿續掌長榮國際公司,為阻新選出的 7 席董監事就任,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北院今天開庭聽取雙方意見,法官將擇日裁定。
鏡週刊報導, 2016 年,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過世,大房全面主導事業,但近日爆出老二張國明及老三張國政認為大哥張國華被老臣柯麗卿蒙蔽,不滿柯續掌集團主要控股公司長榮國際董事長,全面提出告訴,要求宣告長榮國際 2 月的股東會決議無效、 7 席董監事應全面退出、確認董事長行為無效、要求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張榮發基金會等 5 項訴訟,並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阻止新任董監事在 3 月 23 日就任。
其中假處分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開庭,代理張國明、張國政兄弟出庭的律師吳祝春指出,長榮資產高達新台幣數百億元,直接轉投資公司達 20 %以上者,包括中央債保、長榮空廚等 10 家公司,另長榮海運、長榮航空的董事長也由長榮國際法人代表擔任,間接控制這兩大運輸業巨頭。
吳祝春指出, 2 月 11 日長榮國際公司召開臨時股東會選出新任董事及監察人,臨股會的法人代表包括持有長榮國際 28.86 % 股份的張榮發基金會,還有持股 5 % 的張榮發慈善基金會,但張國明、張國政認為,這兩家基金會派代表參加臨股會都未經內部董事會決議,長榮國際 2 月 11 日臨股會違法將不具選舉權的兩基金會選票計入,導致發生不正確的選舉結果。
吳祝春表示,長榮國際董監事選任不合法,將影響數以萬計的股東及員工,因此主張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應該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禁止新任董監事就任並行使職權。
張國華委任律師林立夫則說,聲請人並未說明清楚會因為有無准許假處分受到何種損害,本案沒有爭執的法律關係,若准假處分,長榮國際的代理及受託業務會受到立即被解約的危險,直接影響 8 億元、間接影響 1 億元、轉投資收益影響高達 12 億元。
林立夫表示,除兩方的利益權衡,更要衡量公共利益,聲請人持股 35 %,另有 65 % 股東的權益應受保障,如果准許的話,好幾家上市公司股價、員工工作權會受影響,更衝擊整體社會經濟。
台北地院受命法官聽取雙方意見,庭末諭知本件候核辦,將審酌相關事證後,作成裁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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