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記者賴品瑀報導)環保署 18 日進行核一廠除役計畫環評第三次初審,在各方已有核一除役共識,台電對兩次初審會議中的回應,在獲得大多接受下,初審小組建議通過此案。待環評大會正式確認通過環評,才能取得除役許可,不過,一號機已在去年年底確定停機。
核一廠一號機運轉執照在 2018 年 12 月到期,二號機則將在今年 7 月到期,在環評完成前,原子能委員會已先完成了核一除役計畫書的審查,對輻射與核能安全評估已有把關。
新北市政府要求台電在完成環評後,後續應再對外公開說明除役計畫,進行風險溝通。新北市府認為,即便相關評估、法規標準都已完成,但台電有責任將可能發生事故的機率、因應作法以當地民眾能理解的語言再次說明,讓民眾知道可能面臨的災禍。
雖然核一廠的中期核廢料乾貯設施,依法與環評承諾,不得變成最終處置場所,設計為只有40年的壽期,但在最終處置場址仍無下文的狀況下,即便法定要在 2038 年確定場址、 2055 年完成核廢料最終處置場興建,但「萬一真的找不到場址?」、「萬一 2055 年沒有完成最終處置場?」的問題,各界仍在追問。
「新北市已經承擔核一 41 年了。」新北市政府表示,最終處置場不應該在新北市,並要求台電在環評上承諾與宣示,不過,並無當場得到正面回應。
也因此,小組要求台電在進入大會前,補正中期貯存設施可能遭遇的各種情境災害風險,包括使用壽命屆期、淹水、上游地區開發影響及遭蓄意破壞等事故,提出可能機率與可能影響範圍,並準備相關管控機制與緊急應變規劃。
目前核一廠燃料棒總數為 6966 束,放在用過燃料池的用過核燃料棒,一號機為 3074 束,燃料池只剩下 9 束的空間;二號機則是燃料池內已有 3076束,剩餘空間只剩 7 束。而一號機、二號機的爐心內現存各有 408 束燃料棒,顯示兩機組的燃料池皆明顯無法容納還在爐心內用過的核燃料棒。
核一廠將先以「露天乾貯」貯存用過核燃料棒一共 1680 束,待屬二期的室內乾貯設備完成,將再進行搬遷,二期室內乾貯設計可容量 7400 束。
這個計畫過去不斷遭遇反彈,一則是擔憂室外乾式貯存,可能面臨地震、颱風、土石流、洪水、海嘯、高溫、潮濕、海風高鹽分蝕損的影響;再者,將核廢料從貯存桶取出、重新整裝與移動,也遭擔憂可能增加風險。
環團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再次提出建議應該「一步到位」,加快室內貯存場的興建,直接進入室內貯存,以免去這層疑慮,這是環團心目中的第一志願。但台電回應說,由於室內貯存場要到 2028 年才能完成,若是要等,將導致用過核燃料棒從爐心移出的時程延後 10 年。
面對這樣的難題,蔡雅瀅改建議台電,在之後也將展開除役的核二廠規劃中,必須以此為借鏡,以減少貯存場址與搬運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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