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今天說,歐盟財經部長理事會已在 3 月 12 日通過新修正「稅務不合作國家清單」,台灣因推動修正自貿港區相關等條例,已自歐盟稅務不合作觀察名單(灰名單)中移除。
交通部發布新聞稿指出,日前歐盟將台灣、南韓、香港、馬來西亞在內的 25 個國家或地區,自稅務不合作觀察名單(灰名單)中移除,有助台灣排除貿易障礙、維護產業發展及赴歐投資台商權益,並可使台灣自由港區所得稅制度與國際稅務發展趨勢接軌。
交通部說,台灣脫離歐盟避稅灰名單,主要是交通部會同財政部積極推動「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及「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修正案。
歐盟部長理事會為創造國際租稅公平發展環境,自 2017 年起,針對世界各國的稅務體制進行檢視,並告知 64 個國家需進行調整,其中包含台灣的自由貿易港區及國際機場園區,歐盟認為因境內外免稅適用主體及交易對象有差別待遇,有違租稅公平的疑慮。
交通部說,行政院在 2016 年已承諾歐盟,將自貿港區及機場園區的所得稅優惠措施配合修正,立法院在 2018 年 12 月 28 日三讀通過,讓台灣能順利自歐盟灰名單中除名,目前仍有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多明尼加等 15 個國家仍被列為黑名單。
根據修正條文,主要是將自貿港區與機場園區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的適用對象,修正為「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僅從事準備或輔助性質之活動」、適用的營業型態修正為「在自由港區內從事貨物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等,並增訂管理機關審查核准機制。
交通部說,經中華經濟研究院評估,自貿港區與機場園區相關條例修正後,有助增加台灣稅收,另為進一步明確、合理化外商來台投資租稅負擔,降低租稅負擔及風險,交通部也協調財政部,修訂外商在台利潤貢獻度簡易設算公式作為配套,後續將持續完成相關子法修定,促進自由港區發展成為國際級貨物儲轉中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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