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 25 歲湯姓美髮師墜樓案,耿姓男友曾揚言「要去死我陪你」,遭檢方依加工自殺罪起訴。二審高院今天仍認定耿男主觀上沒有希望女友自殺,並無犯意,因罪證不足,判他無罪。
全案緣於湯姓美髮師於 2017 年 1 月 2 日早上 7 時左右從 13 樓高樓摔落至和平東路三段公車站牌停等區,當場死亡,現場未有遺書,警方初步排除他殺可能,並懷疑是情感糾葛。
檢警調查,湯女與男友一同在住處,疑因為不滿男方劈腿等行為,憤而跳樓自殺。男子向警方供稱,當時雙方的確有爭執,但後來已和好,共同入睡,沒想到女子會想不開跳樓。
檢警後來查出,耿男案發前曾揚言「要去死我陪你」,且事後刪除與湯女 LINE 對話的部分紀錄,檢方調查後,依加工自殺罪起訴耿男。
一審法官調查,耿男在警詢時供稱曾勸湯女不要跳樓,「兩人講好不死的」,也曾在頂樓天台告訴湯女說「跳樓是一件恐怖的事」,認定耿男主觀上沒有希望湯女自殺,客觀上也無給湯女精神或物質的助力幫助湯女自殺,依罪證不足判決耿男無罪。
案經檢方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認定原審判決無誤,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因一、二審均判無罪,檢方若要上訴,將受限速審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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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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