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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無罪推定 偵查不公開作業修正辦法6/15上路

圖片來源:中央社

法務部今天指出,為落實無罪推定(避免標籤犯),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修正草案,將於 6 月 15 日施行,偵查中案件在審酌公共利益時,可適度公開;究責機制會定期公布檢討報告。

司法院會同行政院訂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多年前發布施行,但司改國是會議認為作業辦法太過抽象,決議修正。司法院 1 月初公布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修正草案,並送立法院備查,以及會銜行政院後,將於 6 月 15 日施行。

法務部今天與媒體茶敘,會中法務部檢察司辦事檢察官郭瑜芳指出,立法的三大目的包含維護偵查程序順利進行;保障被告、被害人及訴訟關係人的穩私及安全;落實無罪推定(避免標籤犯)。

她指出,這個作業辦法的重點為設立發言人制度,可公開案件類型明確化、不得公開事項明確化,劃定採訪禁制區以及成立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及督導小組。

郭瑜芳說,作業辦法並不會造成黑箱作業,案件偵查期間,偵查程序與內容經審酌公共利益及保護合法權益,仍得於第一時間適度公開說明,同時兼顧新聞自由與大眾知的權利;案件偵查終結後,重大矚目案件將會對外說明。

郭瑜芳表示,國安、重大治安災難、社會矚目案件以及媒體報導、網路傳播資訊有誤及有澄清必要時,事先經機關首長核准,可適度公開案件有關的影片、照片;查獲的槍枝、毒品的證物,有教育必要等情形,事前經機關首長核准,也可適度公開。

此外,台灣高檢署書記官長吳怡明提及,法警人力不足,申請到經費,行政院已核准動用第二預備金新台幣 2689 萬餘元,將委外引進保全人力,爭取於 4 月初人力能補入各地檢署,輔助性支援門衛及協助執行巡邏。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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