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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戰假訊息 社群媒體平台成關鍵戰場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29日在台大假訊息規範座談 無來源

(芋傳媒記者賴品瑀報導)「我們不能什麼都不做,只接受這個平台的存在,說它們並不需要為平台上的言論負責。事實上它們不只是信差,而是出版者,不能只顧賺錢而不負任何責任。」

紐西蘭總理阿爾登在基督城清真寺槍擊案後,正視社群媒體在假訊息問題上的責任。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29日在台大假訊息規範座談上表示,從平台的環節去「抑假」,阻卻假訊息的傳播將是處理機制的重點。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29日在台大假訊息規範座談

世界各國陸續提出法規,尤其針對有關選舉、恐怖攻擊的假訊息,但要如何從法制與科技去著手,目前但還不成熟,還在觀察與討論中。

羅秉成指出,目前行政院將假訊息定義為「惡、假、害」,以故意的意圖、捏造、虛構訊息,造成損害與危害。行政院打算處理假訊息的策略有四個面向,視假、破假、抑假、懲假。現在民間與政府重視修補法律漏洞,主要想處理的是對製造假訊息、與協助散佈的平台,但其實假訊息問題跟酒駕一樣,「只靠立法是不夠,法治化不是真正的重點。」上游民眾有能力識假、破假才是真正的重點,但需要時間培力。

羅秉成指出,目前要處理抑假、懲假兩項,懲假是對於製造假訊息的「行為人」,行政院已經先對《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糧食管理法》、《傳染病防治法》進行修正,對故意散播謠言與不實訊息者開放,也正在準備《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災害防救法的修法》草案。

「假訊息的速度快六倍。」但羅秉成坦言,若假訊息已經滿天飛,對行為人判刑坐牢作用也不大,且刑責大多並不重,頂多就是心理上的壓力罷了,主要的戰場仍是網路平台。「平台需要對別人發表的言論負責嗎?」平台是否只是一個中立的中介者,不需要協助查證?是世界各國正在討論討論的問題,目前歐盟提出:平台要自律、但若非所有參與者都願意自律嗎,第二階段將是展開管制。

羅秉成指出,英國國會的討論,認為社群網站透過演算法等人危機制決定使用者可以看到什麼,就已不是單純中立的平台,而世界於平台和出版者之間的特殊存在,因此有法律責任對抗其網站上有害、違法言論。

德國由平台業者把關 又恐淪過度刪除、由企業定義言論自由

世界各國目前提出的處理機制,有要求平台業者也有政府以專責機關處理的,德國在2018年推出《社群網站強化執行法(NetzDG)》,要求平台對於明顯不實,或涉及污辱、毀謗、煽動犯罪與民族仇恨、辱罵宗教信仰、散佈兒童色情等不當言論,在通報後24小時內做刪除等處理,若其他更複雜的也要7天以內完成。

但目前也逐漸發現問題,已引發行政訴訟、憲法訴願、民事訴訟。例如平台利用AI來處理,卻難以判斷網路笑話、諷刺性言論。且由於違者面臨5千萬歐元的罰款,也有平台過度刪除、或「下有對策」增加通報檢舉流程的困難,且此舉等同由企業定義言論自由。

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29日在台大假訊息規範座談

而像韓國以專責獨立機構來處理,在2016年推出《促進資通訊網路使用與資料保護法》,由行政法人「KCSC(放送通信審議委員會)」,卻是面臨中立性的爭議,遭質疑受執政者影響、更有濫權之虞。包括封鎖刪除世越號相關資訊、批評前總統朴謹惠的消息,其管制色情也挨批「中國式言論管制」,也就是聲稱是為大家好的管制。顯示世界各國對於如何處理假訊息,還沒找到最好的辦法。

羅秉成表示,目前各國主要處理影響民主選舉、恐怖攻擊與國家安全視為假訊息的最嚴重問題。包括法國《反資訊操縱法》、加拿大《選舉現代化法》、美國《誠實廣告法》草案,都是正要上路,或是剛有草案。目前台灣將要朝《廣播電視法》落實事實查證、《選舉罷免法》競選廣告的資訊透明及禁止境外資金、與提出《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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