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今天說,台灣與友邦尼加拉瓜的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已於 3 月 26 日起生效,可簡化台尼間的跨境文件驗證程序。這是繼巴拉圭之後,第二個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
外交部下午透過新聞稿表示,「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與尼加拉瓜共和國政府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已自 3 月 26 日起正式生效。
外交部說,即日起台灣文件欲持往尼國使用,或尼國文件欲持至台灣使用,且有驗證需要者,在經各自文件證明權責機關(台灣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及雲嘉南辦事處;尼國為外交部文件證明組)驗證後,即可持往對方國使用,免除以往須再經對方國駐外使領館複驗的程序。
外交部表示,上述協定將有助提升台尼兩國人民交流便利性,並降低商業往來成本,創造雙贏互惠局面。
外交部指出,這是繼「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與巴拉圭共和國政府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後,與外國政府簽署的第二個免除外國公文書重複驗證協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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