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是緊急報案電話,近年內政部警政署與電信業者合作,接獲民眾緊急危難案件,可調閱手機發話位置,及時到場搶救,已成為救命第一道防線。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勤務中心警務正陳柏陵受訪表示,目前轄內 110 報案電話以交通事件為主,包括交通事故或違規停車檢舉等,占報案成案通數 75%,建議民眾報案時應保持冷靜,先詳記事故或案發地點,電話中詳述現場人事時地物,以利受理人員派員處理或協助。
近年警方接獲民眾報案緊急危難案件,可函請業者協助查出手機發話位置,線上警網可第一時間前往處理,避免憾事發生。
陳柏陵說,警方接獲民眾報案有輕生或緊急狀況,第一時間會詢問失蹤者使用的手機號碼,再傳真號碼給電信業者,經業者調閱手機發話基地台位置後回傳,約 10 分鐘就可取得相關資訊,由轄區警網搜救,成功救回無數生命。
台中彭姓男子今年 2 月有尋短念頭失蹤,家屬發現後報案,警方調閱手機定位後,經地毯式搜索發現男子在車上燒炭,幸及時送醫救回一命。
另外,去年 12 月台中李姓男子以手機通訊軟體留下「來生有緣再相見」等訊息給家人後失聯,警方接獲家屬報案後,經查出手機位置後在周邊搜尋,順利尋獲李姓男子轎車,並在車上發現因燒炭已奄奄一息的男子,緊急送醫後救回一命。
不過, 110 也存在遭濫打問題,中市府警察局統計,2018 年 110 報案成案通數 64 萬 818 件,無效報案也有 17 萬 4659 件,最大類型包括來話無聲、玩電話、打錯電話、誤撥、詢問警察機關地址及電話等有 13 萬 432 件,另有重複報案 2 萬 6185 件、諮詢服務 7528 件、線路中斷 6779 件、精神異常 1615 件、騷擾電話 273 件、與警無涉 253 件與酒醉民眾 215 件等。
陳柏陵表示,受理人員接獲無具體報案目的電話,會先口頭勸阻撥號者,並告知切勿無故撥打 110 專線,違反者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並列管撥號者姓名及電話。如果同一民眾經勸阻後仍無故撥打 110 專線,會調閱報案紀錄、報案錄音檔後,函送報案人發話位置管轄分局究辦。
中市府警察局自 2017 年至今,總計送辦過兩件濫打 110 電話案,其中大里區柳姓居民自 2017 年 1 月到 7 月共撥打 48 通報案妨害安寧案件,警方到場都未發現違法情事,且多次勸阻無效後,依違反社維法移送,經裁處罰鍰新台幣 5000 元。
龍井區陳姓居民則在 2018 年 7 月 15 日晚間 6 時 14 分到晚間 8 時 7 分共無故撥打 110 通,報案稱肚子餓並恐嚇警方最好到場處理,經警方勸阻無效,也被裁處罰鍰 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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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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