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毒審會決議,「依替唑侖」等列管為第三級毒品、「氯地西泮」等列管為第四級毒品,共 9 種新興毒品列管,將速擬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附表修正草案」,報由行政院公告。
法務部指出,毒品審議委員會今天決議將「 1 – 氯苯基- 2 -( 1 – 吡咯烷基)- 1 -丙酮」「去氯 -N- 乙基愷他命」「乙基乙基卡西酮」「氟 -α- 吡咯啶苯己酮」「甲基 -N,N- 二甲基卡西酮」「依替唑侖」列管為第三級毒品。
另外,「氯地西泮」「 4 – 苯胺 -N- 苯乙基- 4 -哌啶」及「N- 苯乙基- 4 -哌啶酮」列管為第四級毒品。
內政部警政署近來查獲「氯地西泮」「甲基 -N,N- 二甲基卡西酮」及「依替唑侖」等成分流傳市面之案例;調查局於鑑定毒品過程中發現「 1 – 氯苯基 – 2 -( 1 – 吡咯烷基)- 1 – 丙酮」「去氯 -N- 乙基愷他命」「乙基乙基卡西酮」「氟 -α- 吡咯啶苯己酮」等成分、為避免民眾施用造成社會危害,來函請法務部毒審會將這些等物質列入毒品列管。
此外,芬太尼屬強效鴉片類毒品,具高成癮性,對社會危害性甚大,台灣目前將其列為第二級毒品管制,近幾年歐美國家已有數萬件使用芬太尼過量致死案例,而「 4 – 苯胺 -N- 苯乙基- 4 -哌啶」「N- 苯乙基 – 4 – 哌啶酮」為芬太尼的製造原料,經審議通過將它列入第四級毒品管制。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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