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總處今天發布 2 月全體受僱員工每人經常性薪資平均為新台幣 4 萬 1187 元,年增 1.86 %,終止連續 14 個月逾 2 % 的較高增幅,主計總處官員解釋,主因是去年廠商積極調薪,基期已經墊高。
主計總處的薪資調查範圍是指廠商支付給員工的工作報酬,其中經常性薪資包含本薪、按月津貼等,也就是一般慣稱的月薪,非經常性薪資則包含年終獎金、年節獎金、績效獎金及加班費等,經常性薪資與非經常性薪資合計便是總薪資。
據主計總處統計, 2017 年 12 月至今年 1 月,全體受僱員工平均經常性薪資已經連續第 14 個月增幅超過 2 %,薪資成長的情況穩定,不過 2 月經常性薪資增速放緩,降至 1.86 %。
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副處長潘寧馨表示,去年景氣好,廠商調薪的態度相當積極,使得經常性薪資穩定成長,且超過 1 年都有 2 % 以上增速,今年與去年偏高的基期相比,年增率便掉到 2 % 以下。
從主計總處、國內智庫的經濟預測,以及國發會發布的景氣燈號,都顯示景氣擴張力道趨緩,潘寧馨表示,雖然受僱員工人數、加班工時等勞動市場指標有受到些微影響,但在薪資這部分,比較看不出來有受景氣擴張趨緩的衝擊。
潘寧馨分析,勞動市場的受僱員工人數、加班工時、非經常性薪資都是會受到景氣影響的指標,今年前 2 月全體受雇員工人數年增 1.19 %,便是近 10 年最低增幅。
加班工時方面,由於景氣好時,製造業加班情形較多,因此可做為衡量景氣的指標,潘寧馨指出,加班工時已經連續 4 個月呈現年減,也有受到景氣趨緩影響的跡象。
潘寧馨表示,經常性薪資在高基期的情況下依舊成長,進一步觀察與景氣連動性較高的非經常性薪資,也就是獎金的部分,今年前 2 月非經常性薪資年增 0.94 %,雖然不及去年的 6.95 %,但去年景氣正好,而且在基期偏高的情況下,今年廠商發放年終獎金每人平均為 7 萬 164 元,還比去年增加 1017 元。
儘管薪資穩定成長,目前還看不出有受到景氣趨緩影響的跡象,但因為台灣長期薪資成長的速度追不上物價,且廠商調薪模式改變,傾向以論功行賞的方式發獎金,不再是一致性地調升員工月薪,今年前 2 月的實質經常性薪資為 4 萬 673 元,依舊不及 2004 年 4 萬 796 元水準。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