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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審會紀錄:邱太三非檢察官 無權認定是否關說

圖片來源:中央社

檢審會委員今天指出,高檢署代表昨天在會中提出關說案調查報告全文強調,僅針對檢察官身分者調查還原事實,無權認定邱太三是否請託關說;這部分作成紀錄送監察院併案審查。

全案起於,桃園地檢署起訴壢新醫院院長張煥禎逃漏稅案,法院審理期間,檢察官論壇 3 月傳出時任檢察長彭坤業指示公訴檢察官促成認罪協商,遭檢察官質疑關說而拒絕提出質疑。

事發後,彭坤業改調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高檢署也組成調查小組,認定彭坤業因前法務部長邱太三「提醒」而指示已決定不再協商的公訴檢察官繼續與被告辯護人協商,以彭坤業未依規定通知政風機構,桃檢主任檢察官蔡正傑也處置失當,報請法務部進行後續處置。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昨天開會討論彭坤業及蔡正傑的人事懲處案,會中高檢署代表提出本件調查報告全文給全部委員閱覽,強調高檢署僅就針對檢察官身分者(彭坤業、蔡正傑等人)調查還原事實及做初步責任判斷認定,並未對邱太三「提醒」是否為請託關說進行認定。

高檢署代表還說,高檢署日前發出新聞稿是節錄調查報告全文,因為部分內容未全部在新聞稿呈現,才讓外界誤認邱太三請託關說。

檢審委員審酌邱太三是否請託關說,因邱太三不是檢察官身分,並非檢審會有權責可以調查認定,應由相關機關認定,經投票後決定,將這部分作成紀錄,連同檢審會決議彭坤業部分,一併送監察院併案審查。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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