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來自越南政府的外交壓力,馬來西亞檢察官在這個月 1 日,撤銷對段氏香謀殺金正男的指控,改以傷害罪指控她,段氏香當庭認罪,法官隨後判她 3 年 4 個月徒刑。
30 歲的前美髮師段氏香因為從 2017 年 2 月發生的金正男案,被大馬警方逮捕後,一直被關押至今,這段時間可以抵銷法官判處的服刑時間,加上法官認為她在關押期間的行為良好,給予減刑,所以她將於5月3日獲釋。
段氏香與另一名印尼女子席蒂艾沙(Siti Aisyah)被控於 2017 年 2 月,在馬來西亞吉隆坡(Kuala Lumpur)機場對金正男的臉部塗抹 VX 神經毒劑。但兩人堅稱是被北韓間諜欺騙,以為自己是在參與電視實境秀的惡作劇,才會對金正男開這樣的玩笑 。
金正男生前曾批評金氏王朝對北韓的高壓統治,南韓與美國官員都指控北韓政權下令暗殺金正男,但平壤(Pyongyang)當局強烈否認指控。
馬來西亞先前以會被判處死刑的謀殺罪起訴段氏香與席蒂艾沙,但主要嫌犯、多名北韓特務據信仍然在逃,因此各界批評大馬以謀殺罪名起訴段氏香與席蒂艾沙並不公平。
在印尼政府的施壓下,大馬檢方 3 月撤銷對席蒂艾沙的指控,並恢復她的自由之身。接著大馬檢方在越南外交官員的壓力下,這個月 1 日改以「使用危險武器或手段傷人」的罪名指控段氏香,讓她也能夠重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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