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EU)國家今天在爭議聲中批准上月經歐洲議會表決通過的版權法改革措施。相關修法獲新聞界和媒體業肯定,但遭到諸如 Google 等科技巨頭反對。
歐盟發表聲明說:「新規定既確保作者和藝術家獲適當保障,也為在歐盟境內取得和分享受版權保護線上內容開啟新的可能性。」
儘管如此,義大利、芬蘭、瑞典、盧森堡、荷蘭和波蘭投票反對這項引發爭議立法。但它們的反對,不足以阻止這項修法。
始於 2016 年的歐洲版權法改革,許多人認為迫切需要修法,因法條自 2001 年起即未有任何更新,而當時 YouTube 或臉書(Facebook)還未如現在深入人們生活。
版權改革受到期待從網路平台取得報酬的媒體業和創作者歡迎,但遭到倡議網路自由人士及矽谷科技巨頭強烈反對,尤其是 Google。Google 從網路內容搭配廣告賺取鉅額利潤。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