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記者胡家銘報導)台灣歐洲聯盟研究協會今(20 日)舉行第五屆第三次會員大會,邀請文化部長鄭麗君主講,以「台灣文化部對歐洲文化政策與工作經驗分享」為題,提出自己的見解與剖析,以及台灣與歐洲的共同價值與挑戰。鄭麗君強調,「我們不僅要思考如何從世界學習而已,我們更應思考,台灣要帶給世界什麼樣的禮物?」
鄭麗君首先以近期的世界新聞——「巴黎聖母院之火」開題,鄭麗君指出,這把火,不只讓我們看到法國人的悲傷,也感受到世界和國人與之同悲,顯示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聖母院記憶,也證明文化是共同且超越國界的。
因為這起事件,也讓鄭麗君想起一幅畫,即台灣旅法畫家侯錦郎在 1968 年所繪製的《巴黎聖母院》,她表明自己是透過侯錦郎的畫而認識聖母院。鄭麗君說明,當侯錦郎在巴黎畫聖母院時,曾寫信給在台灣的未婚妻說:「我用半象徵性的手法畫台灣的廟宇,現在用畫台灣廟宇的手法來畫聖母院。」
「一位台灣畫家在歐洲,帶著台灣人的眼光和心情看世界,這份藝術心靈是世界性的。」鄭麗君說道。她也認為,文化跨領域、跨國界,每個文化不是只有在自己土地上發展,同時也在世界延伸。
此外,鄭麗君也藉此談及,早上看新聞時看到某位「重量級」的卸任市長,也是想要參選總統的(指朱立倫),他説:「巴黎聖母院失火對台灣文資保存亦是警惕,可惜的是,目前並未見到執政當局正視及檢視台灣的文化資產保存作為。」(朱立倫:巴黎聖母院一把火 燒出台灣的文資保存意識?)
鄭麗君則回應,其實在 2016 年,文化部早就啟動「有形文化資產防災守護方案」,且每一年都召開兩次和地方政府的聯繫會報,每一年也都進行十場古蹟的防災演習。今年 3 月才剛在新北市完成一場演練,鄭麗君說:「事實上,我們的文化保存意識,這幾年有大幅進展。」
座談中,鄭麗君表示,每一個真愛自我文化的價值就是為了「做自己」,同時也要貢獻予世界。認識世界、歐洲的目的在於,「把自己的路走好」。因此,鄭麗君引用歐盟的格言:「在多元中團結」(United in Diversity),以及法國著名政治家讓・莫內(Jean Monnet)被廣泛引用的話:「如果可以重來一次,我會先從文化開始著手。」(Si c’était à refaire, je commencerais par la culture)。
她解釋,一個由歐洲人民所共享的歐洲文化,是能夠將政治、經濟、民主等價值,內化於歐洲社會,成為建構歐洲文明的厚實基礎。
那麼,台灣與歐洲,有什麼樣的共同價值與共同挑戰?鄭麗君提到,每一個土地的文化發展都是在世界中形成,台灣亦然。從南島文化、大航海時代,台灣就與世界產生互動,隨後如清領時期的大量移民、日治、戰後,以至解嚴前後,台灣與世界之間的構連關係仍非常緊密、亦步亦趨。鄭麗君強調,「我們不僅要思考如何從世界學習而已,我們更應思考,台灣要帶給世界什麼樣的禮物?」
鄭麗君分析,從歷史進程來看,台灣在解嚴前後,跟世界同步經歷「第三波民主化」,這也是台灣與世界共享的普世價值;不只如此,台灣還有與許多政治與社會的文化工程,是和歐洲同步的。
鄭麗君敘述,這波民主化後,歐洲諸國紛紛展開各自的「轉型正義」,例如原為東德「國家安全部」(Ministerium für Staatssicherheit)的史塔西檔案局,在 1989 年柏林圍牆倒塌後,轉型為專門保存政治檔案的機構,目的是為還原歷史真相,促進社會上受害者跟加害者之間的和解,且建立於人權基礎的前提下,邁向社會共生,這有值得我們借鏡的地方。
反觀台灣的「轉型正義」,還原歷史真相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釐清責任、平反受害者的名譽、協助恢復其權益,讓社會基於對歷史的理解,勇於面對過去的過失,在未來避免犯下相同的錯誤。同時,也是為下一代建立一個共享的民主價值,更能向世界證明,台灣是個成熟的民主國家。
至於文化運動上,鄭麗君以文學為例,她介紹一位德國的「知台派」學者「蔣永學」(Thilo Diefenbach),將《戒嚴,台灣文學選集》翻譯成德文《Kriegsrecht ,Literatur aus Taiwan》。作者在書中寫道:「我編輯這本書是想要把台灣情況介紹給德國讀者,因為我覺得了解台灣情況的德國、歐洲人很少。這是件很可惜的事。我的一位朋友對我說,不了解台灣的人無法了解中國,也無法了解東亞的情況、東亞的歷史。台灣在東亞有個非常重要的角色,誰不了解這個角色,誰就無法把握那裡的整個局面,不管是政治上或經濟上的問題,尤其是歷史上的問題。所以我覺得德國應進一步注意台灣的情況,並且希望我的這本書能提高德國人對於台灣的注意。」
鄭麗君也呼應法國在戴高樂時期的文化部長喬治斯・安德烈・馬爾羅(Georges André Malraux)所提出「文化民主化」概念,意即讓文化全面普及,鄭麗君也笑言:「我們甚至講過一樣的話,『文化治理』不同於『治理文化』」,如何把文化視野帶入國家發展內,是我們正在努力的。
演講過後的問答交流,針對許多政治人物或政黨希望和中國簽署兩岸和平協議的論述,鄭麗君也發表自己的看法,她直指「兩岸和平協議看似有美好的想像 ,但這個修辭有問題」。
鄭麗君解釋,2005 年,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明文定義什麼是「和平」。她列舉當中的第 2 條所提到:「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第 5 條,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第 7 條,兩岸平等協商談判,要實現和平統一;第 8 條,當和平統一的可能喪失時,國家得以採取非和平的方式捍衛國家主權。」
鄭麗君說:「和平已經在反分裂國家法定義,前提就是個中國,就是統一。習近平講一國兩制的方案,就在這裡。」簡言之,和平與否,只有中國說了算。
鄭麗君進一步呼籲,支持簽署兩岸和平協議的政黨候選人應更改修辭,並且要對社會大眾闡述清楚這些主張會面臨的挑戰和威脅。最後,鄭麗君以行政院近期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為根據,明定兩岸協商簽署政治協議,應經國會雙審議及人民公投,高門檻程序比照修憲;且主權國家地位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不得作為協議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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