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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豪華公寓受賄案 巴西前總統魯拉獲減刑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succo

巴西前總統魯拉涉及聖保羅沿海一棟豪華公寓受賄案,高等法院(三審)大法官昨天裁定,將魯拉原刑期 12 年 1 個月減為 8 年 10 個月 20 天。

魯拉(Luiz Inacio Lula da Silva)在國營巴西石油公司(Petrobras)貪腐調查專案「洗車行動」中,因接受建設公司 OAS 餽贈豪宅的賄賂,建設公司因此獲得巴西石油公司的採購合約被判受賄和洗錢罪名成立,第四區聯邦地方法院維持一審判決有罪,並加重魯拉的刑期為 12 年 1 個月,去年 4 月 7 日開始入獄服刑。

巴西刑法規定,服滿刑期的六分之一即可申請半開放式監禁,隨著高等法院將魯拉的刑期減至 8 年 10 個月 20 天,魯拉只要支付法院規定的賠償金巴西幣 242 萬元後,今年 9 月、 10 月即可申請提出相關申請。

不過,魯拉還有其他官司纏身,今年 2 月,他在聖保羅州內地城市阿提拜亞(Atibaia)的一棟鄉村別墅受賄案中被判處 12 年 11 個月徒刑,如果二審法院維持原判,那麼魯拉可能得繼續執行關閉式刑期。

巴西聯邦最高法院(四審) 2016 年裁定,二審被判有罪者,無論是否提出上訴,即可開始服刑。巴西刑法專家坦捷利諾(Davi Tangerino)指出,如果最高法院維持原認定,而魯拉在阿提拜亞別墅案中被二審定罪,申請半開放式監禁就變得不可行。

今天,負責「洗車行動」專案的一審法官波納特為魯拉等 13 名被告在阿提拜亞別墅案給予 8 天上訴期限,之後,案子將送交二審法院審理。(編輯:王永志)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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