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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7成勞工自認曾無酬加班 平均月少領4838元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灣加班文化盛行,但加班費不是每人都領得到,在五一勞動節前夕,人力銀行調查顯示,高達 72.9% 的勞工認為曾經無酬加班,自估每月平均少領新台幣 4838 元的加班費。

根據勞動部調查統計,金融保險業約 6 成勞工都要加班,是最常加班的行業。人力銀行今天公布「勞工辛酸史與職場小確幸調查」顯示,過去一年有高達 72.9% 的勞工認為曾沒拿薪水加班,自估每個月平均少領 4838 元的加班費。若以經常性薪資 4 萬 1442 元換算,等於少拿 11.7% 的月薪。

曾擔任數十年的金融業主管趙子賢表示,因為要做報表、買賣基金,即使下班也要長期盯著螢幕看股票, 40 歲眼睛就出現白內障、青光眼,另外因有業績壓力,下班後還要幫忙買賣保險、債券,這些都沒有加班費。

調查也指出,有 18.8% 的勞工自認是責任制,意即無上下班時間限制,完成自己的工作後即可下班。同時也有 30.8% 的勞工自認為有固定上下班時間的「非責任制」,若有超時加班雇主就要核發加班費,但有高達 50.4% 的人,認為目前工作屬於「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根本領不到加班費。

健康管理師李采妮說,曾在大醫院加護病房擔任護理師,每天超時工作,雖表定工時 8 小時,但曾經工作長達 13 小時。即使準備要下班,但如果有病人突然進來也要協助完成才能離開。

人力銀行發言人楊宗斌表示,部分勞工處於工時認定的灰色地帶,有些雇主會透過打卡方式,來掌控員工出缺勤狀況,但又考量人事成本,不願多付加班費,卻要求同仁負責任、完成工作後才能下班,導致勞工權益受損。

他建議,政府除了要加強勞檢、積極表揚幸福企業外,應鼓勵公司加薪或定期與員工分享利潤。另一方面透過法規約束,解決超時工作、加班費未給付、休假不正常等問題。

這項調查是由人力銀行於 2019 年 3 月 27 日到 4 月 12 日,以網路問卷進行抽樣,調查 20 歲(含)以上,已畢業、退伍(免役)會員,同時目前有工作者,有效問卷共 1218 份,其中男性會員 622 份,女性會員 596 份,信心水準為 95%,誤差值為正負 2.81%。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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