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國中生疑遭同學言語霸凌,向老師求助無效而墜樓,校方表示,班導師絕無消極作為。對於校方當天下午才發出「霸凌通報」,台中市教育局著手調查是否有隱匿案情。
墜樓事件中,校方對於霸凌的處置備受質疑,教育部要求教師應具備校園霸凌防制意識,避免因自身行為導致校園霸凌行為,或不當影響校園霸凌防制工作。教師並應主動覺察、評估學生人際互動情形,如果知悉霸凌事件,有通報學校的責任。
校方表示,事件發生時,先發出「校安通報」,下午和家屬接觸後,知悉在網路、通訊群組中有出現霸凌的文句,立刻發出「霸凌通報」,著手調查時發現涉及性平,已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
校長指出,班導師在學生的評量表上有紀錄,該生需要一級輔導,班導師還是有持續觀察學生的狀況,並非外界所傳消極作為。
台中市教育局表示,日前未收到這名個案的霸凌通報,事發當天下午有收到學校發出的「霸凌通報」,針對校方是否有隱匿霸凌案情不通報的情事,正在調查。
至於校方對整起事件處理疏失、老師卡片文字爭議等,教育局表示,日後將輔導各校,在處理各項事件時,除依照標準流程處理外,應多一分同理心,有「溫度」處理事情。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