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老舊環評案的退場機制,環保署長張子敬今天表示,將強化現有法規執行,包含要求開發單位進行環境調查報告及在環評結論納入若開發單位未開發時,環評結論的撤銷時間等。
深澳燃煤電廠、中油三接站等環評案引發外界對老舊環評案的討論,張子敬日前表示,環保署暫時不會提環境影響評估法修法版本,目前正針對要處理的問題逐一爬梳,若是可透過行政調整就可改善的,會立即改善。
要怎麼透過行政調整改善老舊環評案引發的爭議,張子敬今天受訪表示,老舊環評案主要有 3 種問題,一是開工許可發了,但 3 年內沒開發,這種情況可以要求開發單位依環評法 16 條之 1 做環境影響現況差異分析。
其次,若是開發到一半停止或是開發許可程序拖了很久,環保署若認為對環境有影響,可以用環評法 18 條處理,要求開發單位提環境調查報告,必要時則提因應對策或命令停工。
張子敬表示,環保署已經在篩選有哪些案子符合這個情況,並通知開發單位注意開發時間。
另外是受詬病的老舊環評案環評結論撤不掉部分,張子敬表示,未來開發案在通過環評時,結論會有附帶決議,要求開發單位必須在多久以前進行開發,目前也在思考是否要給開發單位申請展延,這部分預計今年上半年上路。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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