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長伍錦霖今天表示,若將考試委員的憲定職權由決策權變更為研究及建議權,有嚴重違憲之虞,籲請總統蔡英文重視這項問題。考試院也提出修法意見,試委人數減為 13 人,任期應維持為 6 年。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4 月 11 日初審通過「考試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將 19 位考試委員減為 3 人,任期也由 6 年改成 4 年,全案須送黨團協商。考試院今天召開「修法,不容傷及憲政體制」記者會,伍錦霖、考試院副院長李逸洋與秘書長李繼玄等人親自出席。
李繼玄表示,考試院針對立法院初審結果,提出相對的修法意見,預計今天下午送請立法院參考。
根據考試院的意見,經參考司法院大法官 15 人的人數,考試委員人數修正至 13 人,已是考銓業務運作的最低人數。此外,試委可採交錯提名,但仍應維持現行 6 年的任期規定。
對於立法院初審通過考試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伍錦霖在記者會表示,考試院也不畏懼或抗拒改革,只是現階段的改革必須以憲定五權體制架構為前提,這沒有退讓的空間。
他說,若立法院執意強行三讀通過部分立委所提的考試組織法第 8 條修正條文,將考試委員的憲定職權由決策權變更為研究及建議權,將有嚴重違憲之虞,他責無旁貸,「一定辭職,對國家、對歷史負責」。
考試院表示,若改變考試委員的功能及職權,變成僅具諮詢性質,對所屬部會不具督導和決策的權力,形同毀棄考試院憲定職權。這不僅關係到考試院,甚至司法院、監察院所要求的公平性、中立性及獨立性等機關設置目的,都可能因此受到傷害。
伍錦霖表示,這次立委提出有關考試院組織法修法,有可能弱化考試院憲政功能,立委不能以修法之名進行修憲之實。他並籲請蔡總統重視這項「憲政危機」。
伍錦霖指出,考試權超然獨立,考試院多年來堅守文官中立價值,使得在政黨輪替的常態下,中立專業的文官仍可成為政府運作的穩定力量。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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