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會一讀加重酒後駕車刑罰,最重可處予最高 2 年有期徒刑,對於冥頑不靈累犯者更是首度祭出終身禁駕令。
新加坡媒體「聯合晚報」、「新明日報」報導,國會一讀修正公路交通法案,加重多項交通罪行刑度。星國國會預計今年 7 月再進行法案二讀辯論。
根據目前對酒後駕車刑罰,凡酒後或吸毒後駕車初犯,除判最重有期徒刑 6 個月刑罰外,或新幣 1000 元(約新台幣 2 萬 2700 元)到 5000 元(約新台幣 11 萬 3462 元)不等罰金。再犯者刑度為最重有期徒刑 1 年,以及新幣 3000 元(約新台幣 6 萬 8000 元)到新幣 1 萬元(約新台幣 22 萬 7000 元)不等罰金,另禁駕至少 1 年。
新修正法案則提高刑罰處分,初犯判最重有期徒刑 1 年,或罰款新幣 2000 元(約新台幣 4 萬 5384 元)到新幣 1 萬元不等罰金,禁駕至少 2 年。再犯者判最重有期徒刑 2 年,以及新幣 5000 元到 2 萬元(約新台幣 45 萬 3849 元)不等罰款,禁駕至少 5 年。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修法首度把終身禁駕列為最低刑罰,對冥頑不靈累犯者祭出重罰。
另外,這次新修正法案,酒駕者將立即吊銷駕照,直到法院判決為止。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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