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又有 2 人因參與 2016 年香港旺角騷亂而被判入獄。被告容偉業、袁智駒先前被法院裁定暴動罪、襲警罪、縱火罪成立後,今天下午被高等法院判處監禁 3 年。
官方香港電台報導,法官宣判時說,此案性質非常嚴重,不論 2 名被告是否有預謀犯案,他們都在現場停留了近 8 小時,對事情發展有一定掌握,可見他們在事件中頗為活躍,犯案非一時衝動。
法官說,參考香港與英國的案例,任何人都不能以非法手段行使其言論和集會自由,對於類似案件,法庭一般都會判處具阻嚇性刑罰。
2016 年 2 月 8 至 9 日農曆大年初一深夜至初二凌晨,本土民主前線在旺角發起集會,表示要維護違法經營的路邊攤販,阻止他們被取締。但之後演變成騷亂,數百人以磚頭等東西襲擊警員,雙方發生衝突,造成約 130 人受傷,包括約 90 名警員。
其後,警方逮捕了超過 60 人,至今約有 30 人被定罪,主要罪名是暴動罪,其中有人被判監禁 7 年。
旺角騷亂發生後,本土民主前線核心成員黃台仰逃離香港,目前去向不明;另一名參與者李倩怡在被捕及交保後逃往台灣,已被法庭下令通緝。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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