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大專校院境外生接連傳出淪為黑工的爭議,教育部祭出新措施,要求學校將校外實習與工讀的合約明確區隔,並調降新南向產學專班的實習必修學分。
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長楊玉惠今天受訪時表示,實習合約和工讀合約是不同的概念,實習是課程的一部分,要取得學位就必須修習這些學分,因此每個學生都必須依學校的規定參與,但工讀則是個人意願,學生有需求、有意願才去工讀。
楊玉惠坦言,以往很多學校都便宜行事,把實習和工讀簽在同一個合約中,變成強迫學生去工讀;為了明確區隔,教育部已於 3 月底發函通知各校,要求將實習合約和工讀合約區隔,實習合約由學校和廠商簽訂,工讀合約由學生和廠商簽訂。
針對實習合約,楊玉惠表示,實習是課程的一部分,學生必須依學校規定參與,工讀合約則由學生自主決定,有需要者可自行和廠商簽約,如果廠商是由學校介紹,學校應該幫忙檢視工讀合約,是否有損及學生權益,如要符合最低基本工資等規定。
由於發函各校的時間已是學期中,實習工讀合約大多都已簽訂,楊玉惠指出,教育部也請學校去重新換約,但和廠商溝通協調需要時間,因此有些學校還在處理中,但自 2019 學年度(今年 8 月)起,所有學校都必須明確區隔實習和工讀合約。
另外,實習雖是課程的一部分,但為避免超時實習的狀況,教育部也規劃自 2019 學年度起,全面調降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的必修實習學分數。
楊玉惠指出,新南向專班現行規定實習學分數最高 36 學分, 2019 學年度起,將要求各校實習學分至多 1 / 2 是必修,其餘改為選修學分,讓學生有自由選擇的空間。
未來必修實習學分減少後,教育部也建議學校可改開技術訓練的替代課程,例如輔導新南向學生考取技能證照,讓學生在校上課時也能提升實務能力,達到實習課程的目的。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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