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華航機師罷工,長榮空服員也醞釀罷工。台北市交通文教基金會認為,依法主管機關可提勞資爭議仲裁,卻未見主管機關採用。交通部說,難度很高。
財團法人台北市交通文教基金會成立逾 30 年,宗旨為推展全民交通教育,成員為熱心的學者專家,今年在網路上發起交通論壇,針對交通相關時事發表意見。
交通論壇昨天最新文章談到桃園市空服職業工會發動長榮空服員罷工案,文中提到,深究這次勞資爭議條件,多數屬「華航有、我也要比照」的訴求,在自由經濟市場下的企業,其成本未盡相同,公司治理基礎也存有各自文化下,更遑論華航、長榮成立本質不同。
交章也提到,由台灣歷次航空罷工演進不難發現,勞方爭取的竟多數屬競爭對手已具或先前抗爭取得的條件,讓民眾恍然大悟,原來要求與其他公司一樣薪資,也可變成勞資爭議。
交通論壇指出,運輸業一旦罷工,其產品(即運輸服務)將瞬間停止銷售供應,對勞資屬雙輸之局,而運輸停止服務乃衝擊影響公眾生活及利益情節重大,屬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25 條主管機關可提交仲裁事項,政府管轄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未善盡此責,有怠忽職守之嫌。
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說,是否符仲裁條件由勞動主管機關決定,難度很高,現在交通部分別與工會及資方溝通,盼縮小雙協商差距,工會已釋善意,這週就會找長榮資方討論。
民航局長林國顯說,在勞動機關的立場,會認定航空不像水電是獨占,有替代性,仲裁要過關不容易;民航局空運組長韓振華說,民航局不是沒有研究過提仲裁,但不是想提就能提,在無把握下提了等於白提。
交通論壇也談到,勞資爭議條件的成立,應透過法定仲裁程序認定,而非現行各級勞動機關說了算。
交通論壇提到,複數工會看似利益良好,簡單說即保護勞工,但卻將勞資問題戰場拉在公司外,因此產生大家所不解的問題,例如:華航機師罷工時由擔任機師工會理事長的長榮機師談判;空服員工會啟動的長榮空服罷工,華航空服也可投票的怪象,有如別人家失火,還提油救火。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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