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同婚專法,法務部對此表示,感謝各界放下歧見、相互退讓,寫下台灣民主社會面對分歧性議題的重要典範,也在台灣人權史上寫下嶄新一頁。
法務部新聞稿指出,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感謝立法委員、相關行政部門與關心法案的夥伴,能放下歧見、相互退讓,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的目的,成立具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並為結婚登記。
新聞稿提到,專法遵照釋字 748 號解釋意旨,並依公民投票結果,以專法形式,就相同性別二人所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規範此關係的成立要件、財產上效力、收養他方親生子女、繼承權利、扶養義務,以及其他法規權利義務關係,藉以保障當事人權益。
法務部表示,草案從討論、研擬到審議,經過不計其數的討論與折衷,行政院及立法院克服種種困難,今天立院三讀通過法案,台灣人權史上寫下嶄新一頁,也使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完成同婚立法保障的國家。
法務部認為,專法通過也是台灣民主社會面對分歧性議題的重要典範,期盼各界能包容彼此、尊重差異,共同維繫祥和、進步的國家社會,也讓同在這片土地生活、努力的夥伴,可以相愛相守。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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