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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事故補償 衛福部擬修法引入醫療責任險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灣麻醉醫學會理事長陳坤堡今天說,醫療糾紛案有 4 成與手術麻醉相關,建議麻醉事故補償立法,讓病家獲救濟。醫事司官員說,不排除立法,也可修醫療法,引入醫療責任險因應。

台灣麻醉醫學會全國「麻是會議」上午舉行,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麻醉部主任陳坤堡表示,麻醉團隊不單是施行麻醉,也是病人重要的守護者,現行許多非手術的檢查、治療都需要麻醉協助完成,更凸顯麻醉是促進醫療品質和建構病人安全重要的一環。

不過,陳坤堡表示,現行制度還有許多努力的空間,且根據統計,醫療糾紛案中,有約 4 成與手術麻醉相關,為了讓生死兩相安,要讓病人及家屬在遭遇手術麻醉任何非預期狀況發生後,能得到及時的撫慰和救濟,有推動麻醉事故救濟條例必要。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簡任技正呂念慈上午在會議休息時間受訪時表示,台灣在過去幾年也曾試辦手術及麻醉事故爭議事件計畫,但通常會需要全身麻醉者都是本身疾病狀況比較嚴重,當病人死亡,很難區分究竟是病人本身狀況、疾病、藥物或麻醉師的醫療疏失導致。

呂念慈說,從過去試辦經驗,也僅有 1 例申請案,但最終也認定跟麻醉無關,而是病人本身年事已高,手術本來就有相當風險。

至於是否推動麻醉事故補償立法,呂念慈說,未來不排除有相關立法,但必須先將模糊因素加以釐清,否則也難推動。現行衛福部修訂醫療法,要求醫療機構必須為受僱醫師投保醫療責任險,如果發生糾紛案件,有類似商業保險機制可協助分擔補償,就比較不會有認定因果關係的困難,但修法還有待立法院通過。

此外,因麻醉管理是具風險的醫療行為,尤其是發生惡性高熱,若沒及時處理,病人性命堪憂。陳坤堡說,現行若在診所發生病人惡性高熱事件,醫師必須自行聯絡醫院,借出解藥dantrolene(單挫林),還要派人去拿藥,缺乏緊急應變制度。

陳坤堡建議,政府可利用衛福部立醫院成立緊急救助網絡,讓資源可以迅速協調、調派,也可降低病人喪命風險。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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