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發展大眾運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往來東部地區的大眾運輸事業,營運虧損納入補貼的範圍,藉此滿足聯外交通與產業發展的需求。
由於花蓮、台東對外交通不便程度不亞於離島地區,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發展大眾運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往來東部地區的大眾運輸業者,在營運的虧損上,主管機關得予以補貼,改善東部地區對外運輸的服務。
此外,由於台灣偏鄉人口多以老人及幼童組成,常因公共運輸供給不足,造成就醫、就學及日常生活不便,因此今天的初審條文也將「需求反應式運輸服務」,納入大眾運輸範圍。
初審條文明定,以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的特殊服務方式,提供偏鄉、離島、東部地區或特殊服務性之路(航)線旅客運輸服務的公共運輸,為大眾運輸。如偏遠地區的撥召巴士以及小黃公車等,雖非固定路線,但以不同型態的運具負擔大眾運輸責任。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