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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縣議員開養雞場疑違法 鄉公所擬廢止畜牧登記

芋傳媒資料照片 / 記者邱家琳攝

立委黃國昌指屏東縣議員周碧雲疑違法開養雞場,縣政府擺爛不處理,縣府表示, 10 度催枋寮鄉公所辦理,但公所都沒有處理;枋寮鄉長陳亞麟表示,公所將廢止養雞場的畜牧登記。

時代力量籍立法委員黃國昌今天質詢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指周碧雲開的養雞場讓鄉民因臭味苦不堪言,周碧雲用分割方式規避水污染防治法及廢棄物清理法,農委會官員已經說明這樣分割方式是違法的,但農委會 2015 年發函屏東縣政府釐清改善,但縣府卻擺爛不作為。

縣政府晚上發布新聞稿表示,周碧雲所經營的樂樂養雞場後續處理關鍵在於業者(周碧雲) 2017 年向枋寮鄉公所提出的容許使用變更申請,公所迄今未依法進行初審,縣府已經多次催辦,今天並去電鄉公所請儘速完成初審,以便縣府依程序複審,讓此案不再歹戲拖棚。

縣府表示,期間環保單位也至樂樂養雞場查處臭味空污並開罰,業者提起行政訴願結果勝訴,環保單位只得撤銷罰單,環保局今年 4 月 22 日特別函請鄉公所盡快辦理畜牧設施容許申請初審,環保單位才能有所依據查處空污。

樂樂養雞場是於 2014 年經枋寮鄉公所初審通過,送至縣府複審核定發照,周碧雲丈夫郭振堂表示,他們與合夥人共買 2 甲地,用每個人的名字共申請 5 個養雞場,除了他和周碧雲外,還有 3 個投資者, 5 個養雞場分別取名樂樂、新開、成功、仁愛及和平。

郭振堂表示,他們一年被稽查好幾百次,如果有違法,雞場怎麼還能存在。周碧雲今天已去函黃國昌服務處,邀請黃國昌參觀雞場。

枋寮鄉長陳亞麟表示,他不知道前幾任鄉長為何沒處理初審,他上任後,收集資料,發現 5 個雞場在申請水證時,竟簽同一張合約書, 5 月 20 日已去函縣府和農委會請求廢止樂樂等 5 雞場的畜牧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及畜牧場登記證。

至於縣府要求公所完成初審,鄉公所會在近日辦理,也請縣府及農委會等上級單位會同,好讓初審順利進行。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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