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回收場近年火災頻傳,有環保團體收集近年數據發現,當回收市場行情低迷時,回收場失火頻率就攀升,更疑似有「假失火,真非法處理廢棄物」情況。
台灣國內近年資源回收場、廢輪胎場失火事件頻傳,外界一般都以為是普通火災意外。不過,環保團體看守台灣協會在爬梳近年回收場失火及回收市場行情資訊後發現,兩者間呈現負相關。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今天在記者會中表示,根據苗栗縣環保局的數據,西元 2014 年前寶特瓶收購價維持在每公斤新台幣 10 元以上,但現在僅有每公斤 4 至 5 元。其中,中國在 2018 年起拒收洋垃圾,導致台灣國內回收物價格跟國際原油價格脫鉤,原油價格現在已回升,但國內寶特瓶回收價格仍低迷。
謝和霖表示,協會收集了回收場失火的數據,結果發現當寶特瓶的回收價格高時,回收場沒有傳出半件失火事件,當 2014 年下半年國際原油價格重跌,廢寶特瓶收購價格隨之大跌,當年下半年就有 5 次回收場失火新聞事件。
此外,當 2015 年廢寶特瓶收購價跌破每公斤 10 元時,當年就發生 10 次回收場失火, 2016 年則有 6 次、 2017 年 12 次、 2018 年 14 次、 2019 年至今已經高達 9 次,顯見當回收市場行情低迷時,回收場失火頻率就攀升。
謝和霖也說,在爬梳回收場失火事件過程中,也發現某些回收場失火是疑似從事非法收受及露天燃燒廢棄物的勾當,而且這類假失火或露天燃燒事件不只發生在回收場,更擴及其他廢棄物處理場所及廢棄物產源。
謝和霖表示,空氣污染防治法規定禁止發生「管理不當產生自燃…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的情形,但由於還未修正此法的裁罰準則,導致地方執法無明確準則,呼籲環保署應儘速制定明確裁罰準則,明確授權主管機關不必舉證是否有污染就可裁罰。
謝和霖也認為,政府應該訂定基本盤價保障參與回收者合理利潤、總量管制產業用料進口、明確要求生產者須負責處理設施不足問題及比照公告應回收物,建立事先繳費、事後領錢、第三方認證的事業廢棄物管理機制,從源頭著手改善資源回收與廢棄物處理體系。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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