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報今天報導,根據該報調查, 47.2% 受訪者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支持的有 23.8 %。
明報委託中文大學傳播與民意調查中心於上月底進行訪問了超過 1000 人,結果是 32.2% 非常反對, 15% 頗反對,合計有 47.2% 受訪者反對現在由政府提出的修法草案。
調查顯示,有 9.9% 非常支持修法, 13.9% 頗支持,合共是 23.8%。另有 24.9% 表示「一般」,沒有明確態度。
另外,當被問到如果草案加上「港人港審」條文時,大致而言,支持比率上升至 54.5%,反對的下跌至 19.6%。
所謂的「港人港審」,意指即使在中國大陸犯法的港人也不能被移交到大陸,而是在港接受審判。泛民主派在反對政府修法之餘,也提出在草案內加上「港人港審」規定。
但港府官員一再強調,「港人港審」難以落實,也不符合普通法的屬地審判原則。
明報引述保安局前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說,「港人港審」根本難以實施,因為其他司法管轄區不會輕易放棄其司法管轄權,而且跨境罪行涉及多個刑事司法管轄區。
她說,「許多市民不明白,港人港審只是一個口號,實際上行不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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