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料音樂被爆出冒用茄子蛋樂團名義詐領文化部補助,文化部後來廢止有料音樂補助金 600 萬元受領資格並要求繳回。有料音樂不服興訟,法院認定文化部處分無誤,判有料音樂敗訴。
樂團「茄子蛋」於 2017 年 3 月間在臉書粉絲頁發表聲明,指出有料音樂在沒有他們授權的情況下,將茄子蛋歷年來放在網路上的 6 、 7 首 https://taronews.tw/2019/06/09/366545/demo 燒錄成 CD,放進有料音樂申請文化部「流行音樂產業輔導促進計畫」補助案的結案報告裡,補助金額達新台幣 600 萬元,茄子蛋強調,「我們與有料音樂(The Wall)並未有任何形式的合作」。
文化部後來發布新聞稿表示,有料音樂所送結案資料內容確有涉及不實情事,要追回補助金;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於 2017年 9 月 13 日做出處分,廢止有料音樂補助金 600 萬元受領資格,要求應繳回補助金,未完全繳回前,不受理有料音樂任何補助。
有料音樂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企劃案除茄子蛋樂團外,仍包括其他歌手、樂團的巡演、專輯製作等工作項目,茄子蛋樂團僅佔整體企劃一部分,全案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受理。
法院認定,誠實信用為契約履行的基本法理,且補助契約內容的要點就規定「不得以虛偽不實之文件、資料申請審查或申請補助金核撥」,客觀上難以獨立區分僅與茄子蛋樂團相關部分。
法院指出,有料音樂向文化部申請變更企劃書內容時,有以簽約發行專輯為前提,協助茄子蛋樂團與音樂製作人聯繫接洽,但實際合作形式(即採代理發行、或為經紀關係)仍未確定;有料音樂製作內容不實的結案報告,文化部依規定廢止補助金受領資格並要求繳回,這項處分並無違誤,判有料音樂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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