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岡舉行的 20 國集團(G20)財政部長會議今天(9 日)發布聯合公報,同意針對全球科技巨擘,例如臉書(Facebook)、 Google 、亞馬遜(Amazon)及其他大型科技業者,在稅率較低的國家登記公司以逃漏稅的作法,課徵「數位稅」(Digital Tax),以防杜這些科技業者鑽稅務漏洞。
20 國集團財長會議表示,將在今年底之前「加倍」努力,期望到了 2020 年成功改革國際稅法制度,未來將依照這些這些大型科技業者的線上廣告收入、數位平台收入或是出售用戶數據的收入等,徵收「數位稅」。
臉書、 Google 和亞馬遜等科技巨擘因為無視客戶群所在國家,刻意在低稅國家登記公司,藉此少繳公司稅而謀求更大獲利,遭人批評作法不公平。
不過,在 20 國集團財長同意實施這項新規定後,未來大型跨國科技業者必須要繳交更重的稅,也意味像是愛爾蘭這樣的國家,想要藉著給予跨國大型業者超低公司營業稅率,藉此吸引外資的難度會越來越大。
在 20 國集團成員國裡,英國與法國是最支持實施「數位稅」的國家,但是美國則對臉書及 Google 等美國科技網路業者遭國際社會不公平攻擊,要求符合全球公司稅法而感到擔憂。
臉書及 Google 等科技業者是在愛爾蘭與盧森堡等低稅國家登記公司,因此遭到歐盟批評作法不公平,意圖逃漏稅。
(資料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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