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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占中案最後宣判 陳淑莊判刑8月緩刑2年

圖片來源:中央社

香港「占中案」唯一尚未被判刑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今天被法庭判處入獄 8 個月,但緩刑 2 年。

4 月 9 日,陳淑莊被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一項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以及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立。

4 月 22 日,法院宣判,但由於陳淑莊需要動腦部手術,法官宣布延遲判刑。

陳淑莊上月已完成手術出院,法院今天就其罪名宣判刑期。

官方香港電台報導,法官上午聽取完辯方律師講述陳淑莊的身體情況後,判決她入獄 8 個月,緩刑 2 年。

法官說,考慮到陳淑莊手術後的身體狀況,以及她需要接受放射治療,決定判處緩刑。

「占中」案 9 名被告包括「占中三子」的發起人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前副教授陳健民和牧師朱耀明。

其餘 6 人是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和陳淑莊、前學運領袖張秀賢和鍾耀華、社會民主連線副主席黃浩銘及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

「占中案」 9 名被告除了陳淑莊,另外 8 人被判緩刑至入獄 16 個月不等;「占中三子」的戴耀廷和陳健民同被判人獄 16 個月,朱耀明也入獄 16 個月,但緩刑 2 年。

法院於裁定「占中三子」的「串謀公眾妨擾」罪名成立,戴耀廷及陳健民的另一項「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罪名成立。

其餘 6 人各有 1 至 2 項罪名成立,分別是「煽惑他人公眾妨擾」或「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

2014 年 9 月 28 日,戴耀廷等人宣布啟動「占中」,爭取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全部議席由普選產生,隨後大批示威者占領金鐘、銅鑼灣和旺角的主要馬路長達 79 天,期間導致交通癱瘓和混亂,一些商店無法經營。

泛民方面宣稱「占中」是「違法達義」,但法庭裁決時指出,任何人不能違法,違法行為必須受到懲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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