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姓餐廳老闆為節省電費,找來黃姓男子破壞電表倒撥計度指針,詐得少繳電費 31 萬餘元的利益。士院日前依詐欺得利罪判處許男 7 月徒刑,因許男繳清電費,宣告緩刑 2 年。
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許姓男子在新北市經營餐廳,為節省電費以新台幣 1 萬 5000 元費用找來黃姓男子幫忙,由黃男破壞電表外箱,依許男指示倒撥計度指針,使電表計算實際用電量的功能失效。
許姓男子涉嫌自 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5 月間,三度指示黃姓男子倒撥計度指針,導致台電公司陷於錯誤,依不正確的度數收取電費,許男因此詐得短少計量的用電度數共 4 萬 8664 度,而少減電費新台幣 31 萬餘元。
許姓男子一度否認,推稱不知道黃男如何節電,但警方蒐證照片顯示黃男倒撥指針時許男在旁把風,許男最後全盤認罪。
承審合議庭考量,許姓男子破壞用電公平性,原本不宜輕縱,但考量他已繳還全部追償電費,依詐欺得利罪判處有期徒刑 7 月,緩刑 2 年;黃姓男子因始終坦承犯行,判刑 6 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