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劉姓員警涉嫌包庇色情業者,檢方查出劉姓員警將臨檢時間和對象通知業者規避查緝,每月收 2 到 6 萬元不等賄款,檢方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晚間裁准。
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淑媛今天指出,劉姓員警涉犯刑法公務員包庇他人犯圖利容留性交及猥褻等罪,承辦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勾串之虞,於是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方指出,劉姓員警利用職務,將警方擴大臨檢的時間與對象,事先向長期配合的 2 家色情業者通風報信,讓業者規避查緝,也以插乾股的方式作為包庇業者的對價,另外,員警涉收受業者交付的賄款,每個月新台幣 2 萬元到 6 萬元不等。
檢警昨天前往劉姓員警租屋處以及業者住處進行搜索和約談,彰化縣警局立即查究考監人員責任,和美分局第一組組長及員警所屬的派出所長立即調整為非主管職務,至於涉案員警的行政責任部分,將視檢察官偵結或法院裁定結果,從重查究,如涉及違法情節明確,不排除將予以最嚴厲 1 次記 2 大過免職處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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