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使用一次用塑膠吸管政策 1 日上路,北市環保局稽查 549 家業者,目前 4 家業者違反規定,因是初犯,先開勸導單,若 7 日內不改善,就依法處 1200 至 6000 元罰鍰。
4 類限制對象內用環境禁止使用一次性塑膠吸管,包含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台北市環保局稽查北市 549 家列管對象,共有 4 家違反規定,都先開勸導單。
其中 Neo 19 商場內的鐵支涮火鍋店、京站時尚廣場內的彼內朵 PINEDE 餐廳及信義 Att 4 fun 百貨的撈王鍋物料理,違規提供內用餐飲無環保標章生物可分解塑膠吸管;信義區莊敬路的 Selfish Burger 喀漢堡連鎖速食店則是違規提供內用餐飲一次性塑膠吸管。
環保局表示,這些業者必須在 7 日內改善,若屆時複查未過,依廢棄物清理法第 51 條第 3 項規定,處新台幣 1200 元以上 6000 元以下罰鍰,並持續複查要求直至完成改善為止。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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