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認為,政府在修訂逃犯條例事件上「犯下嚴重的政治判斷失誤」,但他同時譴責反修例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必須追究法律責任。
李國能是香港主權轉移以後首位終院首席法官,在政治立場上向來予人不偏不倚的印象,其言論在社會上一向具權威性,但也不會輕易就各種問題發聲。
他今天少見地在明報刊登文章,表達其個人對修例風波的看法。
就決策而言,他說,毫無疑問,「政府犯下嚴重的政治判斷失誤」,低估港人對中國大陸法律制度的不信任,以及港人感到香港日趨「內地化」的關注。
他說,港人透過和平有序遊行所展現的投入感,令人印象深刻,而草案即使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支持,北京中央仍支持放棄草案,展現了明智務實。
對於 7 月 1 日反修例示威者衝擊立法會,他形容為「非法和暴力行為」,且強調必須人人譴責,又說衝擊立法會的場面醜陋和令人震驚。
他說,在法治之下,這不可容忍;法律被故意違反,涉事者必須被法律追究;如果他們在公平審訊後被判罪成,法庭應考慮具阻嚇力的刑罰。
李國能又說,行政長官(特首)林鄭月娥已為政府處理事件的手法真誠道歉,應給她機會繼續服務社會。
但他向林鄭月娥提供一些解決這起風波的意見,包括回應示威者訴求,撤回修例草案,因為暫緩和撤回實際上並無分別,而撤回有助和解進程。
此外,他建議成立由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近期的事件,包括對警方濫權的投訴,相信這機制能更有效地探明真相。
他說,獨立調查委員會提交報告需要一定時間,例如最少 9 個月,這段時間可讓社會緩和氣氛;聆訊中,指控和申訴都會被公開和探討,這對社會有療癒作用,有助和解進程。
此外,對於泛民主派提出特赦反修例示威者,李國能認為現階段並不恰當,與法治不符。
他說,社會上每人都受到法律約束,這是一項基本原則;每人都須遵守法律,沒有例外,守法之外不應有其他選擇。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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