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龐姓瓜農近日追逐竊賊時導致對方受傷,警方竟認為西瓜不值錢,反要農民賠償竊賊醫藥費。事件引發眾怒後,警方轉而要求小偷退回醫藥費,卻未追究犯罪責任,再度讓人搖頭。
綜合中媒報導,河南省鶴壁市淇縣一名龐姓瓜農家中承包了 200 畝地種西瓜和玉米,但附近民眾經常會趁瓜熟後來偷瓜。龐姓瓜農近日巡田時,在與一對竊賊拉扯過程中,導致其中一名竊賊膝蓋破皮、流血。
竊賊看見自己受傷因而報警,警方到場後,竟然要求龐姓瓜農賠償竊賊人民幣 300 元(新台幣約 1367 元)。警方通報描述,「西瓜價值小,對偷瓜者批評教育,瓜農賠償傷情 300 元。」
龐姓瓜農的合夥人無奈向媒體哭訴,「小偷來偷我的錢(西瓜),我還要陪他 300 元,辛辛苦苦種的多不容易,你說我虧不虧」。龐姓農民則說,以後看到偷瓜都不敢攔了,再抓下去,連本錢都沒了。
由於中國警方向來飽受詬病會充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這件事在各大社群平台引發轟動,讓不少曾吃過悶虧的民眾紛紛出來陳情。「不可思議我的國」、「這樣的執法者如何讓人民信服」。
在民怨壓力下,警方再次「居中協調」,要小偷把 300 元醫藥費還回去。河南省鶴壁市淇縣公安局官方微博 2 日通報,「偷瓜者已退還龐姓瓜農之前賠償的 300 元,雙方達成諒解。」然而,眾怒難止。
微信公眾號光明網表示,這起自家西瓜被偷反倒被警察要求倒賠偷瓜者 300 元的怪事,責任的釐清其實並不複雜,未經允許私自到他人瓜田摘瓜,不管涉及的金額有多大,都屬於偷。
另一方面,主人制止偷瓜是完全正常的反應,在正當防衛的過程中造成偷瓜者損害,也不需要承擔任何民事賠償責任和刑事責任。這不僅符合法律對於正當防衛的界定,也符合民間的正義觀。
法界人士指出,警方目前只要求偷瓜者退錢了事,依然是不負責任的和稀泥。只是在中國要構成盜竊罪,必須符合「數額較大」或「多次盜竊」的要件,幾顆西瓜價值確實不高,也尚不知竊賊是否為慣犯。
但他表示,警方仍須依照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 23 條第 1 項規定,即偷竊少量公私財物,尚不夠成刑事處罰的,也要處以 15 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並可單處或者並處 200 元以下罰款。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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