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國土計畫訂定,經綜整各單位意見及多次會議討論已近定稿。目前各直轄市、縣市已有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及高雄市已公開展覽草案,南市府也將於近期公開展覽草案。
台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今天表示,相較現行區域計畫,國土計畫更為強調因應氣候變遷的國土調適能力,農地維護及營造優質農業經營環境,海域及海岸地區的強化管理,落實集約發展與成長管理等。
最主要目的在於引導城市有秩序的發展,台南市國土計畫依全市土地資源特性、環境限制及未來發展需求,規畫 4 大國土功能分區,預計明年 5 月公告實施後將作為台南市最高空間指導計畫。
有民眾擔心國土計畫上路後是否會造成權益影響,都發局表示,台南市有將近八成五的人口集居在都市計畫地區,對於都市計畫及國家公園地區後續,仍依都市計畫法及國家公園法進行管制。
新的制度雖然產生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名稱、管制及變更開發方式的改變,但對於既有合法使用土地及建物,基本上會保障原有權益。一定面積規模以上的既有發展用地將畫為城鄉發展地區;未達一定規模用地,則透過使用地轉載及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容許使用項目,也可以繼續原來合法使用,現有民眾土地使用權益基本上都會獲得保障。
都發局區域計畫科表示,台南市國土計畫草案近期公開展覽蒐集市民意見後,會提經台南市國土計畫審議會及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公告實施後還需要至少 2 年時間進行國土功能分區畫設作業,最快在民國 111 年 5 月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屆時才正式由區域計畫法轉軌至國土計畫法的土地管理制度。
依都發局資料,台南市總面積 4790 平方公里,包含陸域面積約 2192 平方公里、海域面積 2598 平方公里,具有山、海、平原、都會、鄉村等多元人文風貌地景。
在國土計畫指導下,基於適地適性、合法權益保障原則,將具有豐富資源、重要生態、珍貴景觀及易致災地區規畫為「國土保育地區」,確保國土安全,如台南市東側山區涉及保安林、公有森林區、自然保護區、國土保安區等範圍,以及河口、河川廊帶-八掌溪、急水溪、曾文溪、二仁溪為主;海域範圍則畫設為「海洋資源地區」。
既有農地為維持良好農業生產環境,依畫設「農業發展地區」,同時兼顧農業多元發展及農糧安全,大多位於丘陵平原及西側沿海地區;既有發展地區及重大建設儲備用地則規畫為「城鄉發展地區」。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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