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抗爭日益升溫。陸委會今晚表示,依現行法規,港人在 16 種情況下可申請來台居留,政府也將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等相關規範妥適處理。
民進黨發言人李問 12 日以新聞稿批評港警暴力驅離示威者,已是「未出動坦克的血腥鎮壓」。並指總統蔡英文與政府相關單位已明確表示,將會以人道救援的方式,給予個案上的協助。
對此,大陸委員會 13 日以書面方式表示,政府關切香港的處境,對近來不斷的暴力衝突感到非常憂慮。而支持香港自由民主及人權保障是政府一貫的立場,也多次呼籲港府回應港人期待,讓香港早日回復平靜。
陸委會表示,對港人來台相關權益的保障,政府會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及相關規範妥適處理。而據「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 16 條規定,港人有 16 種情況可以來台申請居留。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也指出,現行法規大致都能處理港澳居民來台的申請,陸委會也尚未接獲需要個案處理的申請。若有相關申請,政府也會以人道精神,依現行法規為個案提供妥適的協助。
據「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 16 條規定,港人在 16 種情況下可來台申請居留,包括:直系血親或配偶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具有專業技術能力並取得香港政府執業證書、或有特殊成就、在台灣有新台幣 600 萬元以上投資等規定。
另外,根據上述條例第 17 條規定,申請者得備妥包括居留申請書、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證件、保證書文件等,向移民署提出申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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