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個人均 GDP 將近我們 2 倍的地方抗爭成這樣,那些一直強調拼經濟就可以解決一切的人,可不可以解釋一下?(人身自由 + 金錢 + 言論自由)÷ 主權「在民」= 我們可以享有的生活方式
主權不屬於人民所有,那我們手上擁有的一切,都是建立在沒有根基的浮萍上,國家(黨)說沒收,你就是沒有,抗議也沒用,香港百萬人上街,抗爭了這麼久,政府有理過他們嗎?
只想賺錢,其他不想管,覺得跟自己沒關係,那跟只顧吃飼料,其他都管不著的豬,有什麼不一樣?
拿主權換飼料的結果,就是最後你只想(只能)一直吃一直吃,至於
農場主人什麼時候把你抓去殺,什麼時候把你小孩賣掉,你也是無能為力的⋯⋯
原文出自 林智群律師(klaw) 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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