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近日發函給壽產險公會,從 11 月 8 日起,民眾投保實支實付險,最多只能購買 3 張;不過,醫療險與傷害險可分開計算,旅平險、團險、學保及微型保單也不納入計算,且新制不溯及既往。
隨二代健保實施,健保以外的自費項目增加,實支實付保險商品越來越受歡迎;實務上常見民眾一次購買多張實支實付險,其中一張購買「正本理賠」(須出示收據正本),另外再購買多張「副本理賠」(提供收據副本及可理賠),以同時獲得多張保單理賠。
對實支實付「副本理賠」情形,金管會認為過於浮濫,原先要趁去年修正保險法時一併處理,限制只能買「兩家兩張」,但因市場反彈聲浪過大,最終轉為以修改保險業內規下手。
根據金管會送交壽產險公會的函示,從 11 月 8 日起,民眾最多只能購買 3 張實支實付保單,包含 1 張正本及 2 張副本理賠;不過,醫療險與傷害險可各自計算,民眾最多同時擁有 3 張實支實付醫療險,以及 3 張實支實付傷害險保單。
團體保險、學生保險、旅平險、登山險、車險附加的駕駛人傷害險、信用卡附贈旅平險、微型保單等,都可不計入「最多3張」的張數計算;另外也限制實支實付醫療險下只能附加一張自負醫療險附約,但此張附約可不計入張數限額計算。
「最多 3 張」限額預計 11 月 8 日上路,屆時只要購買的實支實付險張數到達限額,就不能再加買;但不溯及既往,因此不影響現在已有超過 3 張實支實付險的民眾。
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施瓊華表示,金管會已同意先前經公會討論所提出的建議控管措施,會訂在 3 個月後上路,是為了給業者足夠準備期。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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