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製造的企業現在正運用一項鮮為人知的貿易規則,躲避美國對中國出口商品課徵的關稅,同時減輕美國總統川普發動貿易戰為業者帶來的成本。
「南華早報」(South China Morning Post)網站報導,美國 1930 年關稅法 321 條也稱作低額豁免規則,這是一個合法漏洞,允許個人或企業 24 小時內可有不超過 800 美元(約新台幣 2 萬 5000 元)的單批貨品在美國免稅入關。
為了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美國前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 2016 年把免稅門檻從 200 美元調高至 800 美元後,美國運用這項條款的比例飆升。川普自 2018 年開始對中國輸美商品加課關稅後,這項全世界最高免稅額規定變得更加重要。
愈來愈多企業運用這項規定,因此引起美國海關注意,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CBP)昨天推出「自發性一年試辦措施」,請求運用關稅法 321 條款的企業事先提交相關資料。業界專家認為,這是美國海關取締這個漏洞的第一步。
深圳一家物流公司的老闆表示,他一直故意低報其運往美國貨物的價值,以符合低額豁免規則。
基於許多原因不願具名的這名商人說:「我知道 321 條款。如果貨運價值超過 800 美元,就把它低報成 100 或 200 美元,申報真實價值不切實際。當然,這有風險,一旦美國海關發現,就會沒收它。」
加拿大德瑪國際物流(Delmar International)香港分公司總裁鍾杰利(Jackie Chun Kit-lee,音譯)多年來一直運用 321 條款,「雖然運用規模不大,但對我們來說很有用」。
鍾杰利說:「對於價值低於 800 美元的任何貨物,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漏洞。對消費者來說,這是一項很好的交易,但是對於許多品牌業者來說,這也化解了許多壓力。」
倉儲物流業者James Cargo Fulfilment全球供應鏈總監李契(Tony Leach)與美國高檔時尚和消費電子品牌合作,幫助他們免稅進口商品,這種方法名為「直接配送」(drop shipping),即零售業者從未接觸實體貨物,貨物會直接運送給終端消費者。
李契說:「這為中國和美國貿易戰提供一項可行選項。」
多年前,李契替美國更大型零售業想出一套線上解決辦法,這些業者產品零售價值「每件約 400 美元」。
這些產品在中國南部製造,之後運到香港。一旦消費者在網路下單,訂單會出現在香港倉儲管理系統,倉儲業員工「進行揀貨並包裝」,即從一個大箱子拿出商品進行包裝,同時貼上美國包裹快遞運輸公司優比速(UPS)標籤,再送至美國終端消費者手中。
這項產品和其他包裹一起空運到北美,由於每件商品進口者(終端消費者)不同,且價值不超過 800 美元,進入美國時即符合 321 條款。
其他企業也利用加拿大與美國鄰近優勢,把價值較低產品運往加國,再透過卡車把貨物運往美國,就能免除關稅。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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