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咻子,由想想論壇授權轉載。
日本的危險逼車事件頻傳,日前在連結了千葉縣、茨城縣與福島縣的常磐高速公路上,就發生一起 43 歲男子宮崎文夫惡意對一名 24 歲男子逼車後又痛毆對方的惡行,警方於 8 月 18 日抓到加害人,但逼車駕駛已是一項嚴重的社會問題。
日本把逼車行為稱作「あおり運転」,「あおり」(煽り)原是指強風吹向樹木或建築,使其晃動甚至損壞的情況,這裡指的是煽動、挑釁,「あおり運転」便是指充滿挑釁情緒的駕駛行為(運転)。這起常磐高速公路發生的逼車事件,受害者也摸不著原因,宮崎文夫所駕駛的車就突然切到他的前方不斷蛇行且急煞,停車後與宮崎同行的女子拿出手機朝他錄影,宮崎走向被害者的車窗前,向他揮拳,導致他的臉部,手部都受傷。警方後來發現宮崎文夫在日本各地都造成過危險的逼車駕駛。
日本開始正視逼車問題要從 2017 年 6 月 5 日開始說起,當時在東名高速公路上發生了一起令人心痛的悲劇。26 歲的男子石橋和步在高速公路休息區時,因為沒有遵照規定停車,被一名 45 歲的男子萩山嘉久指正,石橋心生不滿,便鎖定了萩山乘坐的廂型車,追上高速公路,廂型車裡坐著萩山夫婦與他們的兩個女兒,但怒氣沖沖的石橋超車到廂型車前方,不斷降速拉近兩車距離,廂型車不得不停在內側超車道上,結果車子遭後方大卡車追撞,萩山夫婦當場死亡,女兒們也都受了傷,法院後來依危險駕駛致人死傷罪對石橋和步判處18年有期徒刑。
另外一起引起社會關注的逼車事件,則發生在 2018 年的大阪府堺市。40 歲的中村精寬因為不滿被騎乘重機的 22 歲男子高田拓海超車,便持續按喇叭、閃大燈阻礙對方騎車,最後甚至惡意高速逼車,撞擊重機後方,導致高田摔車,腦部受創身亡,檢方根據行車記錄器,發現中村衝撞重機後,說了一句:「好,結束了」,判斷中村是刻意逼車殺人,中村於一審時被依殺人罪判刑 16 年,案件還仍審理中。而在這次常磐高速公路的事件中,受害者所幸沒有生命大礙,但宮崎文夫的囂張行徑仍令人憤慨,如何判決也成為社會關注焦點。
在日本,妨礙他人的危險駕駛行為,主要是違反道路交通法,如未保持適當的車間距離,恐違反道路交通法第 26 條,高速公路上可處 3 個月以下拘役,或 5 萬日圓以下罰鍰;違反禁止變換車道規定恐違反道路交通法第 26 條之 2,可處 5 萬日圓以下罰鍰;無故急煞車有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法第 24 條,可處 3 個月以下拘役,或 5 萬日圓以下罰鍰。但在法之前,人們先努力找出自保之道,根據調查公司 GfK Japan 與 2017 年調查了 1 萬 3500 名有駕駛經驗者,其中就有 91%的受訪者被逼過車,有過危險經驗的人絕非少數。
首先,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備有行車紀錄器,留下證據才是上策,且不只專注前方狀況,最好選購後方也能確實紀錄的款式,同時加碼張貼「車內裝有行車紀錄器」、「錄影中」等告示貼紙,也能形成無言的嚇阻作用。同樣比較「溫柔」的勸導方式還有貼上「Baby in Car」的貼紙,強調車內有嬰幼孩童,較能勾起潛在肇事者的愛心與溫情一面。
另一種解決之道是,乾脆把車道讓出來!許多逼車駕駛都源於有一方認為對方妨礙駕駛、浪費時間,因此態度放軟、直接讓對方先通行,能有效降低衝突的可能性。若始終無法降低對方的怒氣,日本警方還建議駕駛人開到安全的地方「避難」。高速公路畢竟是危險場所,不只是自己與對方車輛,還有其他的車輛在快速行走中,改前往人多的休息區相對安全,最重要的是絕對不要開車門車窗,保護自己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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