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擬拍板廢除印花稅,遭質疑是為討好有錢人、建商。財政部今天召開記者會澄清,印花稅一直以來存有重複課稅爭議,且不論富人、一般人都有可能繳納,廢除絕非獨厚有錢人,而是全民受惠。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反對廢除印花稅,認為印花稅為地方政府穩定收入來源,廢除後改為中央補助,等於看中央臉色,事前也為未徵詢地方政府意見;並質疑廢除主要為討好有錢人及工商團體,最大受益者為建商,要求在沒找到長期穩定替代財源前,不可擅自廢止。
財政部今天臨時召開記者會說明。財政部次長吳自心強調.廢除印花稅不可能是為富人減稅,第 1 ,一般人也常需要繳納印花稅,例如進行不動產買賣時,或到郵局領取新台幣 1000 元以上發票獎金時;第 2 ,印花稅只是針對「憑證」課稅,與主要功能在「量能課稅」(所得越高者課越多稅)的所得稅不同。
吳自心表示,加上印花稅一直以來引發不少重複課稅的疑慮及爭議,過去也多次有廢除聲浪,加上稽徵成本高,確實有檢討必要,廢除後的利益是全民受惠。
吳自心認為,廢除印花稅會引起這麼大的關注,關鍵在於地方政府擔心才財源會減少,以及廢除後,中央政府補足的稅收該怎樣分配給各地政府。
對此,他重申,中央保證會依法補足地方政府因廢除所短少的印花稅財源,主計總處已確認財源無虞;等印花稅經立法院三讀廢止後,會找地方政府、主計總處來開會,討論如何計算各縣市後續年度可獲得的財源規模,在取得共識狀態下,決定計算公式。
吳自心舉例, 2009 年遺贈稅稅率由 50 %降低為 10 %,也因此造成地方政府財源損失,依法一樣是由中央政府補足短少財源,當時與各縣市取得共識,以「調降稅率前 3 年度稅收的平均數,減除調降當年度或以後年度稅收差額」,每年編列預算補足。
另外像土增稅也有類似情形, 2005 年土增稅稅率調降,根據當時地方政府共識,是以「修法前 1 年實徵稅額加上往後各年稅收的 7 %」來計算補助金額;根據稅目性質不同,討論出的補足公式也有差異。
吳自心強調,「之後即使歷經金融海嘯,中央的補助也未曾因此減少」,依法該補足的就會補足,補足預算公式因為是與地方政府討論出的結果,在取得共識的狀況下,之後也沒有地方政府抱怨。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李慶華補充,假設印花稅廢止案能如期於今年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規劃是從 2020 年元旦正式廢止,但因明年度總預算已編列完成,因此規劃 2020 年將暫時由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支應, 2021 年起以財政部編列計畫型補助款支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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